臺灣太古哈雷 對大彩虹音樂節事件的澄清文 回應網友轉載

網友路人甲在 大大娛樂 拜託你們明年不要再辦大彩虹音樂節了留下了回應(找不到原出處啊啊啊):

太古哈雷 有苦難言 參與協調場地的高雄車友P0文如下:

當晚我不知道各位大哥們有沒聽到,主持人ㄧ上台就說,我們今天的晚會,會在10點準時結束,因為礙於地放政府規定,而且節目開始之前文化局就打電話給太古ㄧ定要準時結束,還簽訂罰款條約,超時15分鐘罰30萬,而且ㄧ直累計告發的合約,當謝金燕無法演唱消音時造成民怨丟瓶子時,文化局又馬上致電去現場駡副總,說你們憑什麼咔歌,你們是什麼東西阿,訂是你們訂,出狀況就駡廠商

我希望大家冷靜去想想,我們過去在夢時代舉辦也從來沒有這樣的事,原本摩托車都可停在會場,光是太古要交通管制不讓外人進入時,就ㄧ直申請不下來,還透過民進黨副議長出面協商多次才放行

道謙很簡單,只是要將事實說清楚,太古是依照政府規定行事

這次的活動是市政府要求的,廠商只能配合,會長也不希望在那,受限很多,場地又危機四伏,且又髒,灰塵又多

不管怎樣多為太古鼓勵吧,畢竟他們也很用心,這是別的車種無法比較的

這次事件後應該不會再來高雄了,而且會長也很受傷,花這麽多錢為車友辦活動,為得就是要讓車友感受到太古的用心,很多其他車種的車友也一直很羨慕,甚至這次高檢屬車隊也因為能參加哈雷盛事都感到非常的興奮與高興,昨天還ㄧ直道謝我們哈雷車友的幫忙,讓他們大開眼界

高市文化局究責沒收贊助商保證金

■ 藝人在台上哭哭啼啼要大家違法”who care”法律就OK就沒事 廠商守法準時喊停就被罵?還被叫他們守法的政府告?你說這什麼邏輯???

■ 前面是贊助商的場子19:40前OK!!你以為文O局有錢辦活動嗎?他們找贊助商找完超時要罰錢,守法喊卡要告人沒收保證金?這不是兩面坑錢嗎? ■ 要不要問一下現場市府有多少官員在開心?雙面人

■ 事實根本是超時罰贊助商錢,不喊卡沒收贊助商的保證金。拜託人家贊助時又是跟贊助商要東要西,噁心的文O局

就高雄,原本太古都在夢時代舉辦,因為是市政府要求太古公司配合音樂活動,剛開始講得很好聽,合約ㄧ訂,什麼都不行,而且這些支出幾乎是太古買單,收費,太古也沒有,但是却將責任推給太古,完全是市政府要求主導 這是事實,我們不能再沈默,希望各位哈雷的夥伴們轉發讓身旁的人了解事實的真相

飛天小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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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又平安的過去了,感謝飛天小女警的努力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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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看都覺得怪怪的啊,所以個人淺見回覆如下:

「當晚我不知道各位大哥們有沒聽到,主持人ㄧ上台就說,我們今天的晚會,會在10點準時結束,因為礙於地放政府規定,而且節目開始之前文化局就打電話給太古ㄧ定要準時結束,還簽訂罰款條約,超時15分鐘罰30萬,而且ㄧ直累計告發的合約,當謝金燕無法演唱消音時造成民怨丟瓶子時,文化局又馬上致電去現場駡副總,說你們憑什麼咔歌,你們是什麼東西阿,訂是你們訂,出狀況就駡廠商」

大家也不是第一天出來看表演了,我想 80% 的人都知道活動基本上應該會在 10 點結束。這次臺灣太古哈雷諸君主要被幹翻的原因其實是因為:

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也完全沒有興趣的頒獎典禮拖到我買票來看的表演應該開始的時間。

反過來說,各位觀賞台上的歌手表演,多少還可以 enjoy 在內,阿我們買大彩虹音樂祭的票的人看你們頒獎是要 enjoy 什麼啦你倒是說說看啊???

「哇~他得獎了耶!真是實至名歸啊~」

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文化局打電話給太古、法管條約、文化局馬上致電副總」

這些干我屁事啊,前面我遇到的狀況都是有新聞畫面佐證的,這都沒有啊~隨便說說我就隨便聽聽吧。難道我作夢夢到歐巴馬打電話給我祝壽也要拿出來說嗎?我們是跟大大娛樂買票,臺灣太古哈雷多委屈到底干我屁事啊?不開心應該去告大大娛樂啊。

「我希望大家冷靜去想想,我們過去在夢時代舉辦也從來沒有這樣的事,原本摩托車都可停在會場,光是太古要交通管制不讓外人進入時,就ㄧ直申請不下來,還透過民進黨副議長出面協商多次才放行」

臺灣太古哈雷諸君啊,你們這不是自爆+欠罵嗎?為什麼行政方面申請不過,你們可以去找議長出來施壓啊?政商關係很好、有關係就沒關係是吧?

好可疑啊~是不是因為這樣整個活動場地中間通道才硬擺了一個人車爭道的大停車場啊?

「不管怎樣多為太古鼓勵吧,畢竟他們也很用心,這是別的車種無法比較的」

我可以理解辦活動的工作人員、現場的工讀生很辛苦,我也有幫忙辦過大型活動。

但搞爛了之後被幹翻是另外一回事啊

「這次事件後應該不會再來高雄了,而且會長也很受傷,花這麽多錢為車友辦活動,為得就是要讓車友感受到太古的用心,很多其他車種的車友也一直很羨慕,甚至這次高檢屬車隊也因為能參加哈雷盛事都感到非常的興奮與高興,昨天還ㄧ直道謝我們哈雷車友的幫忙,讓他們大開眼界」

問題是你們毀了另外一場活動啊

「藝人在台上哭哭啼啼要大家違法”who care”法律就OK就沒事 廠商守法準時喊停就被罵?還被叫他們守法的政府告?你說這什麼邏輯???」

談守時我就連罵都懶得罵了,最大的問題點再說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

就是太古諸君你們不守時拖到另一場跟你們合辦(?)的活動的時間

「前面是贊助商的場子19:40前OK!!你以為文O局有錢辦活動嗎?他們找贊助商找完超時要罰錢,守法喊卡要告人沒收保證金?這不是兩面坑錢嗎? ■ 要不要問一下現場市府有多少官員在開心?雙面人」

表定 19:30 開始唱的楊乃文,太古的活動到 19:40 結束到底是哪裡 OK 了?setting 還要 20 分鐘耶,還是這邊的 OK 兩個字跟我認識的 OK 不太一樣?

那是臺灣太古哈雷跟文化局的故事,跟我沒關係。

跟臺灣太古哈雷被幹更沒關係。

「事實根本是超時罰贊助商錢,不喊卡沒收贊助商的保證金。拜託人家贊助時又是跟贊助商要東要西,噁心的文O局」

那也是臺灣太古哈雷跟文化局之間的故事啊,還是一樣干我屁事啊。所以更應該抓好時間不是嗎?我們就活該倒楣嗎?

而且這邊好像怪怪的啊,理論應該是罰主辦單位錢吧?干贊助商屁事啊,所以臺灣太古哈雷到底是主辦還是贊助搞的我好亂啊~~

搞的我好亂啊

「就高雄,原本太古都在夢時代舉辦,因為是市政府要求太古公司配合音樂活動,剛開始講得很好聽,合約ㄧ訂,什麼都不行,而且這些支出幾乎是太古買單,收費,太古也沒有,但是却將責任推給太古,完全是市政府要求主導」

那是派哪個笨蛋去簽約的啊,應該是他的問題啊XDDDDDD

跟大彩虹音樂節和哈雷車友都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這是事實,我們不能再沈默,希望各位哈雷的夥伴們轉發讓身旁的人了解事實的真相」

我看起來這事實/真相真的好奇怪啊,完全夾雜不清的看不懂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而且搞不好只是說說而已我幹嘛這麼認真回啊

大概加班太苦悶

飛天小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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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又平安的過去了,感謝飛天小女警的努力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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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這篇拿出來講,在我心中只是讓太古哈雷變的更黑而已啊…

我重新說一次好了

啊,不…

以下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以下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以下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整個事情讓人不爽的就是:

  1. 為什麼哈雷車友知道他們會來參加大彩虹音樂節,但是大彩虹音樂節的樂迷卻不知道是和哈雷車友的活動合辦(或是哈雷主辦、大大娛樂主辦,幹我不知道啦莫名其妙),甚至 DM、場域圖都有刻意隱瞞的味道

    這邊要負責/被幹的是大大娛樂,而大大娛樂現在也接受退票了。其實因為一個原本預期快樂的週末被搞爛了應該要很不爽的。但是大大娛樂不管是被逼的還是真的誠懇的表示歉意,起碼他表示了也做了。

  2. 為什麼應該是主舞台的大彩虹舞台是 臺灣太古哈雷/Bikertopia 的頒獎活動?而且無限的頒獎拖到了楊乃文、羅大佑的時間(好像羅大佑還在上面講了很久的話吧,我沒看不清楚)於是變成壓軸的謝金燕只有五分鐘還是十分鐘的表演時間,而且還是莫名其妙的被喊卡,才引爆在楊乃文表演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累積的怒氣。

所以群眾的心理是:

為什麼主舞台變成 bikertopia 的活動 -> 在上面不知道在頒什麼獎看不懂啊 -> 為什麼楊乃文 delay 了那麼久 -> 為什麼羅大佑又唱那麼久後面不是還有謝金燕嗎? -> 哇姐姐好正 -> 幹十點了喔都是因為前面那些不知道幹嘛的拖時間啦

根本就跟十點沒結束要被罰錢沒關係啊。你還是可以結束啊,但是是因為你拖時間結束的啊。這就是你被罵的原因啊!

再看不懂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臺灣太古哈雷贊助(或主辦)在哪裡受到了什麼委屈多麼可憐,都不會讓他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拖到大彩虹音樂節的藝人表演時間,變的比較不可惡。可憐你應該要去找造成你可憐的人討。

而大彩虹音樂節的樂迷認為活動爛掉,就要找大大娛樂討。

那大大娛樂要跟誰討我就不知道了…

這樣才叫做事實說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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